經農場公司批準,按照江蘇省農墾集團有限公司有關規定和要求,對原東灘鹽場分場部4400平方米場地及14間平房面向社會公開招租。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租場地及房屋基本情況
原東灘鹽場分場部4400平方米場地及14間平房(場地上兩層樓房不在租賃范圍內)。
二、競租內容
1、出租年限:1年,租賃起始日期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
2、租房用途:僅限于貨物堆放使用。
3、租金付款方式:租金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則,承租方應在簽訂協議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年租金,若租金逾期繳納,則按照每日2%的標準加收承租方滯納金,逾期超過15個工作日的,農場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滯納金在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扣除,承租方應在自收到出租方書面通知的5個工作日內將場地交還農場公司。
4、招租底價:參考周邊同期、同類市場價格,綜合考慮房屋價值、現狀情況、所處地段、使用用途等因素。原東灘鹽場分場部4400平方米場地,每平米按3.5元/年租賃,場地租賃底價為15400元/年;14間平房,每間按300元/年租賃,14間平房租賃底價為4200元/年。合計原東灘鹽場分場部4400平方米場地及14間平房租賃底價為19600元/年。
5、租金漲幅調整:租期內租金統一按中標價,不作調整。
6、招租形式:采取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有底價競租,以租金出價最高者中標。
三、競租人、報名時間、地點和方法、報名費、保證金
1、競租人主體資格: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且無違法或不良經營記錄。往年在租賃農場資產期間,長期拖欠租金的承租人,不得參與本次競租。
2、報名時間:2022年2月9日至2月22日止。
3、報名地點:東辛農場機關大樓四樓電梯口左手邊第一間辦公室。
4、競租人報名時應向招租單位提交:
⑴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自然人須提供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⑵委托他人代理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5、報名費:報名參加競租的,應繳納100元報名費(不退)。
6、保證金:報名參加競租的,應繳納年租賃底價10%的保證金,即1960元。未競租成功的,保證金無息退還給報名者;競租成功的承租人在成交的次日起7日內簽訂合同,已經繳納的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合同規定的保證金差額部分予以補齊;承租人如未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合同的,保證金予以沒收,該房產重新進入招租程序。
7、合同履約保證金:1萬元整,在租賃期內無任何違約的情況,則到期后無息退還給承租方。
8、報名費及保證金繳納方式:到東辛農場機關大樓一樓東大廳計劃財務部帶身份證及銀行卡繳納。
四、競租方式
1、在東辛農場機關大樓四樓電梯口左手邊第一間辦公室,競標者隨帶身份證、保證金、報名費收據,遞交一份密封的《報價單》,用大寫和小寫注明競租價金額及相關承諾。未按時間要求參加公開競租的,視為自動放棄競租權。
2、由江蘇省東辛農場有限公司審計部到場監督見證,招標辦啟封《報價單》,依次公告競租價格。
3、定標。以競租總價的高低排序,最高者為中標人,如競租價格相同,原承租方有優先權利承租,否則采用二次競價方式,直到分出高低。
五、競租條件
1、出租資產按現狀出租,農場公司不再承擔任何維修等費用。
2、競租者中標后,不得轉租、分租、轉讓、抵押、抵債或其他侵犯農場公司房屋和土地所有權的行為,否則,農場公司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出租的房屋和場地,沒收履約保證金。
3、該地塊上原承租人投資了近幾十萬元的固定資產,任何企業法人或自然人需與原承租人就固定資產達成轉讓協議后方可參與競租。
4、競租者中標后,在該房屋及土地上出資添置的動產及不動產,租賃期滿后按合同約定時間由競租者自行處理,但前提是不得損壞房屋結構,否則,未清理的動產及不動產無償歸農場公司所有。
5、競租者中標后,從事生產活動要遵守國家與地方政府環保法規,一旦發現有污染環境行為造成不良影響,農場公司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報予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六、競租成功后,對承租方的要求
1、承租方自行負責維修和裝修(房面漏雨、門窗和室內墻體等),但必須保持原有房屋結構不變,以后房屋日常的維修由承租方以書面形式向農場公司申請,經農場公司同意后承租方可進行維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租賃到期后,如承租方不在租賃,維修及裝修所用材料附著于房屋、墻體的裝修不得拆除,并無償歸農場公司所有。
2、承租方不得損壞房屋主體結構,不得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否則,農場公司有權收回該房屋,并沒收保證金,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3、租賃后水、電、網絡、燃氣、污水管道如要開設,由承租方自行辦理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農場公司給予配合。
4、承租方不得轉租、分租、轉讓、抵押、抵債或其他侵犯農場公司房屋和土地所有權的行為,否則,農場公司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出租的房屋和場地,沒收合同履約保證金。
5、承租方不得在該土地上新建任何房屋及倉庫,不得使用該場地上的房屋,僅能使用場地堆放貨物,如若違反農場公司將無條件收回該場地。
6、乙方在使用租賃地塊時,污染物必須符合安全環保法規要求,配合甲方日常的監督管理,履行安全環保責任。如乙方未能履行安全環保責任,而導致財產損失甚至人員傷亡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7、承租方在租賃經營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環保、衛生、消防、稅務等規定并辦理相關手續,辦理手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都有承租方承擔,一旦發現有違反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造成不良影響和經濟損失的,農場公司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報請相關部門依法查處,一切法律責任與后果由承租方承擔。
8、承租方在租賃期內應當自行辦理財產保險,保險費自理,并按照消防要求自行配置消防器材和設施,不得在承租場所貯存、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因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火災或其他違法事件危及出租方房屋、附近房屋或人身財產安全的,承租方承擔一切的法律責任與后果。
9、在承租方承租到期后,原則上不得直接與其續簽租約,農場公司應當于租賃協議到期前,重新擬定出租方案進行公開招租。原承租方在租賃期內無拖欠租金行為、服從農場公司管理且經營業態與招租意向吻合的前提下,同等條件下可以享有優先承租權。
七、聯系方法
報名地址:東辛農場機關大樓四樓左手邊第一間辦公室。
聯系人:陳昊,辦公電話:0518-85058037,手機15062985056。
江蘇省東辛農場有限公司資產管理部
2022年2月9日